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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核算教学人员工作量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为做好2009年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核算依据
本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仍依照《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教学人员工作量的核定与计算办法》、《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教学人员课时奖励酬金核算办法(试行)》、《武汉食品工业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奖励酬金核算办法》等文件有关规定计算。
二、课程类别系数α和合班系数β的规定
根据2008年核算办法,核算时统一按以下要求调整相关系数或计算方法:
1、理论教学合班系数调整规则
理论教学合班系数以自然班(30人为基数,余数以15人为级差)为单位。单班系数为1,单班45人以上取1.25;二合班系数为1.5,75人以上取1.65;三合班系数为1.8,105人以上取1.9;四合班及以上系数为2,135人及以上取2.1。
2、实验教学系数
实验教学系数α、β取值严格按原《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教学人员工作量的核定与计算办法》执行。凡计算中取值不符合该规定的,需提供相关依据。
3、实践教学计算方法
(1)市内集中实习每天每自然班计4标准学时,每周计5天;市外集中实习每天每自然班计5标准学时,每周计5天;分散实习每天每自然班计4标准学时,每周计5天;
(2)艺术类专业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工作量为每生每周1.5学时。
(3)其他实践性教学环节严格按原《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教学人员工作量的核定与计算办法》第四条执行,每周计5天。
4、全校性公选课系数
15-45人按单班计算,β取1.0;46-75人按二合班计算,β取1.5;76-105人按三合班班计算,β取1.8;106-134人按四合班计算,β取2.0;135人以上β取2.1。
5、因招生原因只有单班且教学计划中不能与其它专业合班开课的课程,艺术设计类、英语听力、英语口语等按教学要求只能单班开课的课程,α取1.1。
6、中外合作班β取1,课时酬金按有关文件执行。
7、双语教学课程系数α取1.5(双语教学课程应是在教学计划中注明并经系主任审核,符合双语教学要求的课程;或在开课前已在教务处备案的符合双语教学要求的课程)。
三、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
1、
2、院(系、部)汇总后于
3、以上报表由学校核算后返回院(系、部),由院(系、部)上网公示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教师工作量明细表的基本信息由教务处分发,院(系、部)将核算信息填入黄色拦目内,基本信息有误的请用红色字体标注。请不要合并单元格。
2、教师工作量统计表中按教学人员统计,属外聘、双肩挑、行政人员、实验人员等教学人员类别的请在备注栏注明。
3、教学人员分类统计表中其它学时请按表2样式另附明细表并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单独报送。
4、自学助考班教学工作量由各院(系)单独核算,单独报送。自学助考班教学工作量只统计在教师工作量统计表(表3)中,其他统计表请不要统计。
教务处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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