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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

作者: 更新日期:2011-12-24 浏览量: 次  文字大小:[][][

    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

    (专业代码:080703

    一、专业培养目标

   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,德智体全面发展,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并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。具有土木工程设计、施工及管理的能力,能在房屋建筑、道路、桥梁等的设计、施工、管理、咨询、监理、研究、教育、投资、开发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。

    二、专业培养要求

   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程力学、结构力学、建筑工程学科、道路和桥梁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,接受课程设计、试验仪器操作和现场实习等方面的基本训练,具有从事土木工程的规划、设计、研究、施工、管理的基本能力。通过学习,学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
    1.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,了解当代科学技术的主要方面和应用前景;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和良好的素养;

    2.具有工程制图、计算机应用、主要测试和试验仪器使用的基本能力,具有综合应用各种手段(包括外语工具)查询资料、获取信息的初步能力;

    3.掌握理论力学、材料力学、结构力学、土质土力学和结构设计原理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,掌握土木工程规划与选型、工程材料、结构分析与设计、地基处理方面的基本知识,掌握有关工程测量与试验、施工技术与组织等方面的基本技术;

    4.熟悉国家关于土木工程方面的规划、建设与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
    5.具有进行工程设计、试验、施工、管理和研究的初步能力。

    三、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

    主干学科:力学、土木工程

    主要课程:工程制图与CAD、测量学、理论力学、材料力学、结构力学、流体力学、土力学与工程地质、土木工程材料、荷载与结构设计原理、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、钢结构设计原理、土木工程施工、工程项目管理、房屋建筑学、混凝土结构与砌体结构设计、建筑结构试验、道路勘测设计、路基路面工程、桥梁工程、工程招投标与概预算、建筑法规。

    四、修业年限、学分要求和授予学位类别

    学制:4 修业年限:3-6

    毕业学分要求:修满 197 学分。其中:通识课 56 学分、学科基础课 68.5 学分、专业课 29.5 学分、实践性教学环节 43 学分、全校性公选课12学分。

    授予学位类别:工学学士

    五、培养措施

    1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,加强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,增加学科前沿知识的教学,使学生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全面得到培养和训练。

    2、加强实践教学,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,保证实验教学、课程设计、各类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质量。

    3、扩大人文、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的选修课程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取12个以上全校性选修课学分,其中应至少选修4个学分的社会科学类课程。指导和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跨学科大类辅修专业、副修第二学士学位课程,满足学生个性化需要。

    4、改革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与考核内容、考核手段。改革教学方法,倡导讲授与自学、讨论与交流、指导与研究、理论学习与社会调查相结合的教学方法;运用现代教育技术,拓展教学空间。考核内容应当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考核;考核方式应当灵活多样。

    5、实施36年弹性修业年限和学籍预警机制,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,拓宽学生个性发展空间。

    6、鼓励学生尽早进入科研领域,采取具体措施活跃学生科研活动;积极探索和实践第一课堂、第二课堂的协调作用和综合优势,重视课外训练,组织学生参加 “数学建模竞赛”、“结构力学竞赛”、“结构模型设计大赛”、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、“广告大赛”、“英语演讲比赛”等课外科技竞赛活动。对参与创新科技活动并获得一定成绩的学生,给予相应学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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